拉娜•吉布森(Lana Gibson)在一次躁狂症的发病期间来到了明亮之城(巴黎别称)。她想,她到这儿来是为了借着这次情绪高涨来参加一个艺术展。只要她按时吃药,她的高度的好奇心和极度兴高采烈的情绪就能被控制住。本书有著名小说家派翠西亚•海史密斯的风格,美好地展现了巴黎这座城市,正如它美好地展现了心碎的女人的...
“我爱上了爵士乐因为它听起来就像生活一样,每分每秒都鲜活且即兴:对惊叹或爱的不尽完美的宣言,痛苦或愤怒的狂热,漫步中的冷静自信,缓慢蓝调中紫色音符的沮丧。”
爵士悖论:为什么一种在近百年的时间里改变了世界音乐发展的艺术...